(8)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全省通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9)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展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政府。
(10)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设用水、用气服务窗口。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各市政府等。
(11)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开设用电服务窗口。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电力公司。
协同责任单位:省数据资源局、省能源局,各市政府等。
(12)全面推行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
牵头负责领导:李建中。
牵头责任单位:省公安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
(13)启动开发区“标准地”改革,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所辖开发区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进一步压缩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数据资源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各市政府等。
(14)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5.深化国资国企、财政、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
(1)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制定实施《改革省级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重点工作举措》,研究推进将部分省属企业重组后省属存量股权划转至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
(2)完成10户省属企业规范董事会建设。深化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和委派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支持省属企业子公司开展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开展2户省属企业总会计师委派工作。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审计厅等。
(3)推进省以下相关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4)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财政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直各预算单位。
(5)完善金融供给体系,深化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改革。
牵头负责领导:邓向阳。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财政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省农信社等。
36.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出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举措,帮助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