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体能测评(技能测评)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消防支队组织,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国家和我市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经批准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考察由区消防支队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四)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武清区就业服务地图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安排聘用上岗。
(五)工资和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天津市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管理办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市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22-29330119转9011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天津商业大学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1年3月2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商业大学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商业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等人员岗位计划(第一期)》(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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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人员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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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科研条件、年龄等要求详见附表;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9.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10.应聘人员需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正在服役的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能如期毕业、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
9.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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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至少发布招聘方案7个工作日后开启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6日9:00—2021年4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商业大学人才招聘系统(网址:,以下简称“招聘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22-26669793、022-26667644、022-26667665。
(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