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募说明书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的住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招募说明书条款及内容应以招募说明书正本为准。
二十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二)《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关于国投瑞银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之法律意见书
(五)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六)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七)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存放地点:上述备查文件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办公时间免费查询;也可按工本费购买本基金备查文件复制件或复印件,但应以基金备查文件正本为准。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