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8日 注会(注会·会计)(第 16 期)
| 试题来源 | 会计 ·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注册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会计 |
| 对应大纲 | 《202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会计》 |
| 所属章节 | 第2章 存货 |
| 覆盖知识点 | 计提对象的确定;计提金额的计算;计提、转回、结转的账务处理;转回限额;与所得税的差异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计算分析题 2 分 × 1、简答题 2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中等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存货跌价准备转回的金额,应当以( )为限。
A.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B. 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C. 存货的成本 D. 当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总额
2.【单项选择题】(2 分)企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正确的账务处理是( )。
A. 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B. 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 C. 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D. 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存货跌价准备」
3.【多项选择题】(2 分)下列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一般应当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B. 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货类别计提 C.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 D. 无论何种情形均应按全部存货合并计提
4.【计算分析题】(2 分)甲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A 商品有关资料如下:(1)2026 年 12 月 31 日,A 商品成本 500 万元,可变现净值 460 万元,计提前「存货跌价准备——A 商品」贷方余额 20 万元;(2)2027 年度销售 A 商品一批,结转成本 200 万元;(3)2027 年 12 月 31 日,结存 A 商品成本 300 万元,可变现净值 320 万元。 要求:(1)计算 2026 年末应计提的跌价准备并编制分录;(2)计算 2027 年销售时结转的跌价准备并编制分录;(3)计算 2027 年末应转回的跌价准备并编制分录;(4)说明转回金额的上限依据。
5.【简答题】(2 分)简述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与「结转」在适用情形、会计处理与对利润表影响三个方面的区别。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转回限额。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后该科目余额不得为负数,故选 B。
解析:考查计提的账务处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准备」;转回时方向相反,故选 A。
解析:考查计提对象的确定。按单项计提为一般规则,A 正确;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按类别计提,B 正确;同地区同系列、用途相同或类似且难以分开计量的可合并计提,C 正确;不得一律按全部存货合并计提,D 错误,故选 ABC。
解析:考查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结转与转回。要点:① 计提须扣除已提余额,补提 20 万元(0.5 分);② 按销售成本占原成本比例结转准备 16 万元(0.5 分);③ 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应有余额为零,转回剩余 24 万元(0.5 分);④ 说明转回上限为原已计提金额(0.5 分)。评分要点:三步计算与分录各 0.5 分、上限说明 0.5 分。
解析:考查转回与结转的区分。要点:① 适用情形(0.5 分);② 会计分录与转回限额(1 分);③ 对利润表项目的影响差异(0.5 分)。评分要点:情形 0.5 分、分录 1 分、报表影响 0.5 分。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存货期末计量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展开,覆盖计提对象的三种确定方式(单项、类别、合并)、计提金额须扣除已提余额的计算规则、计提与转回的账务处理、转回以原已计提金额为上限、销售时结转跌价准备冲减营业成本,并通过一道计算分析题完整演练计提—结转—转回三期连续处理,另以简答题区分转回与结转的适用情形与报表影响。
相关知识点详见 → 会计考点精讲 | 第2章 存货 · 存货期末计量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https://www.cicpa.org.cn/
说明:2026 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 2026 年 8 月 29—30 日(6 科),综合阶段 2026 年 8 月 30 日;准考证打印 2026-08-11 至 08-30;机考。专业阶段单科成绩 5 年内有效,全部科目合格后方可报考综合阶段。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