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审批 |
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政府财政部门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注意】不需审批即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 |
| 2、业务范围 |
(1)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 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
| 3、各自义务 |
【委托人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 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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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对委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解释; 【注意】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①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②委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对外提供。 【对比】财务报告的签名盖章:① ② ③ ④ |
| 1、岗位设置 | 一人一岗、 一人多岗or一岗多人 |
| 2、岗位要求 |
(1)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 (3)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 |
| 3、任职资格 |
(1)【进入】 ①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是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 ③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or从事会计工作 3 年以上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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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禁入】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or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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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回避制度 |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①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 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
| 5、工作交接 |
【交接原因】 (1)调动工作;(2)离职;(3)因病暂时不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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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级别】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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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程序】 (1)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or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3)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4)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5)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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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业职务和专业技术资格 (参考教材P51-52) |
(1)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对比】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 (2)初级 、中级会计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3)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指导的管理体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 2/3 。 |
| 7、总会计师 | (1)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和经济核算,参与单位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是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 |
| (2)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 |
| 职业道德 | 具体内容 |
| 1、爱岗敬业 |
(1)正确认识会计职业,树立职业荣誉感; (2)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 (3)安心工作,任劳任怨;(4)严肃认真,一丝不苟;(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
| 2、诚实守信 |
(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老实事,不搞虚假; (2)保密守信,不为利益所诱惑; (3)执业谨慎,信誉至上 |
| 3、廉洁自律 |
(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 (3)遵纪守法,一生正气 |
| 4、客观公正 |
(2)端正态度,依法办事; (2)实事 求是,不偏不倚; (3)如实反 映,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
| 5、坚持准则 |
(1)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2)实际工作中,应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发生道德冲突时,应坚持准则,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
| 6、提高技能 |
(1)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 (2)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
| 7、参与管理 |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业务,全面熟悉本单 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参与管理,使管理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
| 8、强化服务 | 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