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管理考点精讲 | 第三章 信用风险管理 · 信用风险评估和计量
| 所属考试 | 中级银行从业 |
|---|---|
| 所属科目 | 风险管理 |
| 对应大纲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科目《风险管理》中级考试大纲(2024年版) |
| 所属章节 | 第三章 信用风险管理 |
| 知识点名称 | 信用风险评估和计量 |
| 适用等级 | 中级(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考试) |
| 考试分值 | 约 8 分 |
核心内容
- 专家判断法:以 5C 要素为代表——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环境(Condition)。
- 信用评分模型:以财务指标和定量数据为基础,通过统计方法建立评分卡,典型方法包括线性概率模型、Logit 模型、Probit 模型和判别分析。
- 内部评级法三大核心参数:违约概率(PD)、违约损失率(LGD)、违约风险暴露(EAD)。
- 预期损失 EL = PD × LGD × EAD;非预期损失由经济资本覆盖,预期损失由贷款损失准备金覆盖。
- 信用风险缓释:合格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与信用衍生工具等,通过降低 LGD 或 EAD 来降低信用风险。
- 限额管理:通过单一客户限额、集团客户限额、行业限额、区域限额等控制集中度风险。
- 依据《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 1 号),风险分类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逾期超过一定天数即下调分类。
易错点
易错点 1:把预期损失公式记成 PD × LGD。→ 正确理解:完整公式为 EL = PD × LGD × EAD,三个参数缺一不可。
易错点 2:把 5C 与 5P 混用。→ 正确理解:5C 为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5P 为个人、目的、偿还、保障、前景。
易错点 3:认为风险分类主要看担保是否足值。→ 正确理解:2023 年新办法以债务人履约能力为中心,抵押担保不再是决定分类的首要因素。
记忆口诀
「5C: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预期损失 = PD × LGD × EAD」
考试分值
「信用风险评估和计量」是中级风险管理第三章的核心考点,历年真题中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出现,常考 5C 要素、预期损失公式与内部评级参数,预计分值约 8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在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中,预期损失的计算公式是( )。
A. PD × LGD B. PD × EAD C. LGD × EAD D. PD × LGD × EAD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预期损失的计算。预期损失 EL = 违约概率 PD × 违约损失率 LGD × 违约风险暴露 EAD,三个参数缺一不可。A、B、C 均遗漏了其中一个参数。故选 D。
解析:本题考查预期损失的计算。预期损失 EL = 违约概率 PD × 违约损失率 LGD × 违约风险暴露 EAD,三个参数缺一不可。A、B、C 均遗漏了其中一个参数。故选 D。
2.【多项选择题】信用风险专家判断法中的 5C 要素包括( )。
A. 品格 B. 能力 C. 资本 D. 担保 E. 环境
答案:ABCDE
解析:本题考查 5C 要素。5C 包括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环境(Condition)五个要素。注意不要与 5P 混淆。故选 ABCDE。
解析:本题考查 5C 要素。5C 包括品格(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Collateral)和环境(Condition)五个要素。注意不要与 5P 混淆。故选 ABCDE。
常见问题(QA)
- Q1:预期损失和非预期损失分别由什么覆盖?
- A1:预期损失由贷款损失准备金覆盖;非预期损失由经济资本覆盖。两者口径不同,不能混用。
- Q2:信用风险缓释到底缓解了什么?
- A2:通过合格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降低违约损失率(LGD)或违约风险暴露(EAD),从而降低信用风险。
- Q3:5C 和 5P 怎么区分?
- A3:5C 是品格、能力、资本、担保、环境,偏要素分析;5P 是个人、目的、偿还、保障、前景,偏因素分析。
依据: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会 https://www.china-cba.net/
说明:《银行业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1 年版;《银行业专业实务》各专业科目(个人理财、风险管理、个人贷款、公司信贷、银行管理)现行考试大纲为 2024 年版。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银行业协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