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绍坤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房绍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房绍坤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贡勇,男,1972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高级审计师和高级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业务委员会委员,兼任中泰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证券发行内核委员以及华林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证券发行内核委员,山东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合作导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审计硕士合作导师,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财政部山东监管局外聘财务会计专家。现任梦金园珠宝股份公司、湖北汇富纳米股份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潍柴动力、孚日股份、宁波轿辰、利源铝业、天罡股份和中农联合等公司独立董事。
王贡勇先生截止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王贡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贡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附件2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 《公司章程》作以下修改:
附件3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方电子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如下修订:
(下转B2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