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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从业(统考·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 18 期)

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10-23 09:0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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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3日 证券从业(统考·金融市场基础知识)(第 18 期)

试题来源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证券从业资格
所属科目金融市场基础知识
对应大纲《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所属章节第二章 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覆盖知识点金融安全与稳定的政策、金融中介机构体系的构成、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的行业情况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中等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的目标中,属于底线目标的是( )。

A. 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 B. 防范系统性风险 C.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D. 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2.【单项选择题】(2 分)证券交易所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设立、由交易所理事会管理的基金是( )。

A. 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B.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 C. 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 D. 证券公司交易风险准备金

3.【单项选择题】(2 分)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投资者保护机构受( )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

A. 十名 B. 三十名 C. 五十名 D. 一百名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先行赔付,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适用于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情形 B.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与受损投资者达成协议 C. 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D. 先行赔付后,其他连带责任人的赔偿责任自动免除

5.【判断题】(1 分)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采取临时停市措施造成损失,一律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B
解析:考查证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的监管目标。该条列举四项: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其中防范系统性风险是底线目标,其余三项是过程目标,共同支撑底线,故选 B。
2. 答案:C
解析:考查各类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与管理主体。证券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故选 C。结算风险基金由登记结算机构设立,投资者保护基金由国家设立,交易风险准备金由证券公司从业务收入中提取。
3. 答案:C
解析:考查代表人诉讼中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参与条件。证券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投资者保护机构受五十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故选 C。
4. 答案:ABC
解析:考查先行赔付的适用情形与追偿安排。证券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故 A、B、C 正确。先行赔付只是先行承担,不免除其他连带责任人的责任,D 错误。
5. 答案:B
解析:考查交易所应急处置的免责安排。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所依照规定采取措施造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存在重大过错的除外。免责以「不存在重大过错」为前提,并非一律不赔,也并非一律要赔,故题干表述错误。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金融安全与稳定的政策展开,覆盖监管目标中的底线目标、交易所风险基金的来源与管理主体、代表人诉讼的五十名门槛、先行赔付的适用与追偿、交易所应急处置的免责边界,重点检验主体、资金来源与数字的准确对应。

相关知识点详见 → 金融市场基础知识考点精讲 | 第二章 中国的金融体系与多层次资本市场 · 金融安全与稳定的政策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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