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12日 证券从业(一般从业·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 15 期)
| 试题来源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中国证券业协会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 |
| 所属科目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覆盖知识点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3、多项选择题 3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基础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 )。
A. 股东会 B. 董事会 C. 监事会 D. 经理
2.【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 )。
A. 三人以上 B. 五人以上 C. 七人以上 D. 十人以上
3.【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以上通过。
A. 二分之一 B. 三分之二 C. 四分之三 D. 全部
4.【多项选择题】(3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B. 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 C. 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D. 公司必须同时设立监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5.【判断题】(1 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年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
A. 正确 B. 错误
答案与解析
解析: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故选 A。
解析: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以上,故选 A。
解析:考查股东会特别决议的表决比例。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故选 B。
解析:考查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构成。股东会的地位、董事会成员人数、审计委员会替代安排,A、B、C 正确;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D 错误。
解析:考查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该判断正确。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展开,覆盖权力机构、董事会组成、特别决议表决比例与会议通知期限四个角度。
相关知识点详见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