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⑴ 同一企业只能采用一种模式
⑵ 成本模式条件符合时可以转成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模式不能转成成本模式
⑶ 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变更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异应调整留存收益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盈)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公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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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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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公允价值<账面价值(亏)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0%)
贷: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
三、举例
某企业2006年12月31日购进生产用建筑物一栋,价值1000万元,预计可使用20年,无残值,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2008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可收回金额为800万元,2009年1月1日将其对外经营出租,年租金80万,营业税税率5%,采用成本模式核算,预计使用年限16年,2010年1月1日将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公允价值为900万元,年租金和营业税不变,2010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10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为950万元,2012年1月2日将其出售,收入为800万元,写出所有会计分录。
⑴ 2006年12月31日购进
借:固定资产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