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工作。测评采取试讲(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70分)、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录取分数线不低于80分)等方式对考生的讲课能力和技巧以及对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和广泛性进行测试。根据报考人员数量,具体测评形式由专家小组确定。按照测评成绩(试讲分数+面试分数)从高到低顺序,依据各选聘专业计划数额和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加试仍采取试讲形式,由专家小组从剩余的两套试讲题目中抽取。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情况和“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拟聘用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并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聘用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列支工资。
四、待遇落实
1.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引进的教师按聘用岗位列全额事业编制,由县财政列支工资,由市委组织部发放邯郸“英才卡”,享受科研立项、医疗保健、交通旅游等10方面服务。
2.对引进的博士、“双一流”硕士等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原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在编制有空缺的情况下,可商调到我县对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有引进的人才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鸡泽就读的,由县教育局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其中到公办学校就读的,不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4.加大高层次人才发展党员力度,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博硕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优先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优先向“椒乡英才”等人才项目推荐。
五、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次选聘工作中在测评、体检和考察等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进入拟聘用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4.本方案由鸡泽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鸡泽县教育体育局 0310-7516756
监督举报电话:0310-75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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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2020年硕博引进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邯郸市2020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并结合馆陶县中心工作需求,为进一步充实全县有关单位工作力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1人、县农业农村局2人和房寨中学工作人员6人,共计9人。
(二)选聘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选聘方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各项事业发展的精神;
3.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2002年 7月3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至2002年 7月31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5.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在邯郸市区域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符合需求岗位的专业及相关要求,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用人单位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可登陆邯郸市人社局、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只接受现场报名,现场选聘报考人员需于2020年7月27日-8月7日持相关材料到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报名。
报名需提供: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