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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义乌市育婴师考试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蚂蚁考呗网     [ 2018-03-11 ]   点击次数:

  义人社〔2018〕23号

  关于做好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浙江省职业资格鉴定计划〉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8〕1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范围

  (一)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鉴发〔2018〕1号)的有关规定,今年5月份针对2017年参加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单科成绩不及格的考生,组织进行最后一次补考。

  (二)全省统一鉴定的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和劳动关系协调员二、三级职业资格鉴定。

  一级(高级技师)职业(工种)主要包括:电工、钳工、车工、铣工、焊工、磨工、汽车维修工、铸造工、锻造工、评茶员、眼睛验光员、美容师、美发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金属热处理工和机床装调维修工。

  (三)市本级日常鉴定职业(工种):技师及以下等级职业资格鉴定。

  主要包括:汽车维修工、电工、钳工、车工、铣工、焊工、美容师、美发师、保安员、评茶员、茶艺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防水工、混泥土工、钢筋工、砌筑工和架子工。

  以上鉴定职业(工种)如遇政策变化,将根据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鉴定时间安排

  全国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9、20日和11月17日。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理财规划师等5个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补考日期是5月19、20日(详见附件一)。

  全省统一鉴定日期为5月19日和11月17日,详见《2018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二)。

  市本级的日常鉴定工作依旧坚持统一鉴定日制度。统一鉴定日定在每月的第二、四周的周二和周四(详见附件三),若遇节假日,自动顺延至下个鉴定日,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鉴定日期的,另行通知。各鉴定培训机构若因工作或生产(经营)冲突确需调整鉴定时间的,应报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同意。

  三、鉴定申报

  (一)条件查询

  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请登录职业标准信息系统检索查询。

  (二)报名方式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生个人登录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在线报名系统(http://zynl.zjhrss.gov.cn/online)注册报名。全国统一鉴定网上报名时间以各期职业鉴定实施方案为准,全省统一鉴定网上报名时间分别为3月20日-29日、9月9日-24日。报名时需如实填写《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确保准确无误,信息上报后,将不予修改。

  市本级日常鉴定:参加鉴定人员可选择到相应的培训机构报名,也可到市人社局行政审批科(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6号窗口,以下简称“行政审批科”)报名。

  (三)申报审核

  全国(省)统一鉴定:根据网上报名要求提供相应资料,送行政审批科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收到缴费通知后,按照要求自行缴费。具体时间安排以各期职业鉴定实施方案为准。

  市本级日常鉴定:各鉴定培训机构和申请鉴定人员需在当次鉴定日前7个工作日,向行政审批科递交申报资料,并提前2个工作日内完成与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财务核算,逾期的顺延至下个鉴定日安排。相关的送审资料包括:

  1、《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件四);

  2、身份证、原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

  3、2寸白底照片两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鉴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报名工作,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各鉴定培训机构要对照《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业务规程》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所有送审资料中与原件对应的复印件均应表明“本复印件与原件信息一致”字样,经办人需签名确认,同时做好各类资料归档保管。

  (三)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指定鉴定场地后,各鉴定培训机构要自觉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做好鉴定日工作,协助维护鉴定现场秩序,保证鉴定安全质量,

  (四)各鉴定培训机构要合理安排培训计划,定期发布鉴定公告,公开鉴定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和鉴定时间,营造公开、透明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氛围。

  五、联系方式

  义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鉴定管理科

  联系人:刘银轩,电话:0579-85322926。

  附件:1、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2、2018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3、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

  4、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5日

  附件1:

  2018年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备注 

月 

19 

日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职业指导 

人员 

(补考) 

4-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理财 

规划师 

(补考) 

3-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5:30  二级综合评审 

上机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4:00-16:00      综合评审 

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可使用专用计算器。 

月 

20 

日 

心理咨询师(补考) 

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电子商务师(补考) 

4-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企业培训师(补考)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技能操作考核 

二级、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11 

月 

17 

日 

企业人力 

资源管理师 

4-3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2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二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上机考试 

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一级综合评审时间由省级鉴定中心确定 

  

 

  附件2:

  2018年全省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日期 

职业名称 

等级 

考试时间 

5月19日 

11月17日 

劳动关系协调员 

3-1级 

08:30-10:00      理论知识考试 

10:30-12:30      专业能力考核 

13:30-15:00  一、二级综合评审 

焊  工 

1级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5:00      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铸造工 

08:30-10:30      理论知识考试 

13:00-17:00      专业能力考核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磨工、车工、铣工、 

汽车维修工、钳工、 

电工、锻造工、 

金属热处理工、 

机床装调维修工、 

美容师、美发师、 

评茶员、茶艺师、 

眼镜验光员、 

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 

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 

1级 

理论知识考试为纸笔作答、题卡作答或上机考,8:30开始,具体结束时间以试卷标注时间为准; 

操作技能以实操、实操+笔试等方式进行,原则上安排在统考单日或次日完成; 

综合评审于理论考核后1周内组织。 

           

 

  附件3:

  义乌市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

 

月份 

鉴定时间 

三月 

6日、8日、20日、22日 

四月 

10日、12日、24日、26日 

五月 

8日、10日、22日、24日 

六月 

5日、7日、19日、21日 

七月 

10日、12日、24日、26日 

八月 

7日、9日、21日、23日 

九月 

11日、13日、25日、27日 

十月 

9日、11日、23日、25日 

十一月 

6日、8日、20日、22日 

十二月 

11日、13日、25日、27日 

 

  附件4: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照  片 

出生年月 

  

学   历 

  

证件类型 

  

手机号码 

  

证件号码 

  

考生来源 

  

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现职业资格 

等级 

  

现职称等级 

  

申报职业 

  

申报等级 

  

考核科目 

  

申报条件 

  

本职业工作 

年限 

证明 

申报人             在本单位             岗位工作,已满      年,同意报考            职业        等级职业资格鉴定,特此证明。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报人 

承诺 

1. 本人自愿申报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本表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材料准确无误,真实有效; 

2. 本人自愿遵守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 

3. 如填写的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取消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和其他法律责任。 

本人确认并承诺上述条款。 

  

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培训 单位 意见 

申报人已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完成申报鉴定职业的培训,共   学时。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 

所(站)意见 

  

初审通过   □ 

初审不通过 □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鉴定 

中心 

意见 

  

复审通过     □ 

复审不通过   □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 申报人资格初审时需同时携带以下材料:《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现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本表一式两份,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申报人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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