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政审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和后备人员,名单将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
(九)封闭集训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会同市公安局政治部对公示合格的人员进行封闭集训,时间地点在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十)递补、调剂
体能测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公示、封闭培训工作结束后,如果出现空缺职位,按照同岗位、同面试场次依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高于1:1比例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政审考察。如同一面试场次没有递补人员,从相同岗位其他面试场次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如相同岗位没有调剂递补人员,可从相近岗位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调剂递补,各项成绩2021年度内有效。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培训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提出聘用意见,劳务派遣机构办理派遣手续。
1.文职辅警与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签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续签掌握在3至5年,以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
3.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履行劳动合同,由公安机关管理;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文职辅警有以下情况的,由用人单位退回中介机构办理退工手续:(1)受到国家行政机关治安(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2)因工作失职、失误,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3)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三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七天的;(4)违反公安机关工作纪律、用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辅警管理有关办法等,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6)一年内两次被群众投诉,经查证属实的;(7)不履行工作职责,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的;(8)年度考核不合格的;(9)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情形,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解除的。
五、工资待遇
文职辅警的月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保险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经费由市财政全额保障。
六、其它相关事项
1.文职辅警由公安机关使用并按照《廊坊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此次文职辅警招聘工作涉及的所有时间、招聘流程及相关通知事项均仅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中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上公布,由考生自行查阅,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考生自动弃权。
3.以上内容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财政局、廊坊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廊坊市公安局2021年文职辅警招聘岗位信息表
详情登录:
:82/web/wenjian/20210326084923.html
2021年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招聘村卫生室村医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唐山市南堡开发区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卫生室医务人员2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实行“区招乡聘村用”,按照“公开竞聘、择优录用”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村卫生室医生2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公开招聘村卫生室村医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滨海镇或希望路街道户籍,或配偶户籍在滨海镇且长期在滨海镇居住,志愿服务村级医疗卫生事业人员。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6日以后出生),有曹妃甸区内乡村医生从业经历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3月26日以后出生);
4.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政审合格;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失信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6日-4月1日(8:30-12:00,13:30-17:30)。
2.报名地点:南堡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