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名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基础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2024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年修正)
一、所属科目 & 分值预估
- 科目:《思想政治与法律基础》
- 常考题型:单选 / 多选 / 判断
- 分值:4—8分(行政救济制度为高频考点)
- 命题特点:爱考三类坑——「期限数字」「复议与诉讼的衔接顺序」「被告如何确定」
二、核心内容(必背)
(一)两条救济渠道
1. 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2. 行政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二)复议机关的确定
- 一般规则: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依照本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的行政机关是行政复议机关。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的行政行为不服,同样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
- 垂直领导例外: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国务院部门:管辖对本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本部门管理的授权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
- 省部级复议决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
(三)关键期限(数字密集,必背)
| 事项 | 期限 |
|---|---|
| 申请行政复议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内(法律规定超过60日的除外) |
| 未告知复议权利的起算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权利之日起算,但自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年 |
| 最长保护期 | 不动产 20年;其他 5年(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
| 复议受理审查 | 收到申请后 5日内审查 |
| 补正 | 复议机关 5日内一次性书面通知;申请人 10日内补正 |
| 复议审理(普通程序) | 受理之日起 60日内作出决定,情况复杂可延长,最多不超过 30日 |
| 复议审理(简易程序) | 受理之日起 30日内作出决定 |
| 不服复议决定起诉 | 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内 |
| 直接起诉 | 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个月内 |
(四)复议前置的五种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 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2.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3. 认为行政机关存在未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4.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五)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行政复议机关审理下列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1.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当场作出;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3. 案件涉及款额 3000元以下;
4. 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除上述情形外,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六)两个「不」
- 不收费: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 不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申请人或第三人申请且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等情形,应当停止执行。
(七)与行政诉讼的衔接
- 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复议期间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起诉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
-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三、必背考点清单
1.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
2.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个月。
3. 不服复议决定起诉的期限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 15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自复议期满之日起 15日内起诉。
4. 未告知复议权利、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权利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 1年。
5. 最长保护期:不动产 20年,其他 5年。
6. 行政复议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管辖;垂直领导机关(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税务、国家安全)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7. 复议受理审查 5日;补正通知 5日内一次性发出,申请人 10日内补正。
8. 普通程序复议审理期限 60日(可延长最多30日);简易程序 30日。
9. 简易程序四种情形:当场作出、警告或通报批评、款额 3000元以下、政府信息公开案件。
10. 行政复议不收费。
11. 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四种例外情形)。
12. 被申请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举证责任。
13. 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案件除外。
14. 复议维持→原机关与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复议改变→复议机关为被告。
15. 复议与诉讼不能并行:复议期间不得起诉,法院受理起诉后不得申请复议。
16. 复议法关于「三日」「五日」「七日」「十日」的规定指工作日,不含法定休假日。
四、易混区分(考试挖坑点)
- 易混点 1:60日 vs 6个月 vs 15日
- 正确结论:向复议机关申请是 60日;直接向法院起诉是 6个月;不服复议决定再起诉是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15日。
- 易混点 2:一般管辖 vs 垂直领导管辖
- 正确结论:2023年修订后,一般情形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管辖,不再「二选一」;只有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税务、国家安全机关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 易混点 3:复议审理60日 vs 简易程序30日
- 正确结论:普通程序 60日(可延长最多30日);简易程序 30日。两者不要混用。
- 易混点 4:复议可调解 vs 诉讼不适用调解
- 正确结论:行政复议可以调解(遵循合法、自愿原则);行政诉讼原则上不适用调解,仅行政赔偿、补偿及自由裁量权案件可以调解。
- 易混点 5:复议维持 vs 复议改变时被告的确定
- 正确结论:维持→作出原行政行为的机关和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改变→复议机关为被告。
五、速记口诀(一句话)
「复议六十、诉讼六月、不服复议十五日;垂直部门找上级,其余政府来管辖。」
六、典型例题(1道)
题目: 某演出经纪机构对县文化和旅游局作出的当场罚款决定不服。关于其救济途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
B. 应当先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起诉
C. 只能向上一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D.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复议前置」与「复议管辖」两个挖坑点。A项错误——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属于复议前置情形,必须先申请复议,不能直接起诉(陷阱:把「可以自由选择复议或诉讼」套用到前置情形上)。C项错误——2023年修订后,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不再由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只适用于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税务、国家安全等垂直领导机关(陷阱:主体张冠李戴)。D项错误——复议申请期限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日,6个月是直接起诉的期限(陷阱:数字混淆)。B项正确。
七、考点问答(3问3答)
Q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是什么关系?
A1: 二者都是针对行政行为的救济渠道。一般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先申请复议或者直接起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申请复议的,则必须先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已经受理复议的,复议期间不得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起诉的,不得申请复议。
Q2: 复议机关是上一级主管部门还是本级人民政府?
A2: 2023年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确立了「以本级人民政府管辖为主」的规则: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仅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以及税务、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才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Q3: 申请行政复议要交费吗?复议期间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
A3: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复议期间行政行为原则上不停止执行,只有在被申请人或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申请人或第三人申请且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停止执行等情形下,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