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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第七章)(2)(最新发布)

蚂蚁考呗网     [ 2019-10-27 ]   点击次数:

第三节 税款征收与税务检查

一、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的方式

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

(二)应纳税额的核定

1.核定应纳税额的情形。

2.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

(三)税款征收措施.

1.责令缴纳。

2.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3.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4.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阻止出境。

二、税务检查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

(二)被检查人的义务

第四节 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和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行政行为不服,

依法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申诉,请求上--级税务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合法性作出审议;复议机关依法对原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作出裁决的行政司法活动。

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一)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五、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查

(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第五节 税收法律责任

一、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配合税务检查的法律责任

(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二、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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