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重庆大学2020年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学校地处西部大开发重要的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重要联结点以及内陆开放高地、“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重庆大学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招生形式与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拨机制,招生过程分申请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三阶段进行,三个阶段都是博士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0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等招生形式,有普通招生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联合培养专项计划等各类招生计划(最终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硕博连读选拔相关文件通知。
3.直接攻博:申请要求、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2020年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文件通知。
工程博士招生相关信息详见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及我校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另外发布);国家专项计划相关信息详见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特别提醒: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招收汉族考生)。

报考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 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报考博士生的学术型申请条件和要求。
4.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5.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若因考生和原单位的纠纷造成无法提交报考所要求材料或档案无法到校等情况,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无效,报名费不退。
7.报考非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5岁,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二)报考(录取)类别
博士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博士生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博士生按定向协议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除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外,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的非定向博士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报考时均须提交“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承诺书需考生本人签字,录取后本人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材料调至我校。
定向博士生:我校只对工程博士和国家专项计划(包括对口支援、援疆计划、联合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招收定向博士生。

报名
1. 报名材料
报名申请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相应认证报告补充提交至学院,以免影响后续录取工作)。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考生研究计划书(附件2)。
(7)考生出具“脱产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
(8)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