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到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监督
(一)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二)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遵守回避规定,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招聘单位,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项
(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ynswsjkw.yn.gov.cn)和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三)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
(四)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诚信原则,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各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本公告由云南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负责解释。
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以下电话: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2。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省卫生健康人才交流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871-67195228(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5861297(省卫生健康委机关纪委)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招聘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xls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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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6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