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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16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汇票债务人可以对持票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是(  )。 

A.汇票债务人与出票人之间存在合同纠纷 
B.汇票债务人与持票人前手之间存在抵销关系 
C.汇票背书不连续 
D.出票人存入汇票债务人的资金不够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票据债务人行使抗辩权的事由。根据规定,背书不连续的情况下,属于形式上的不连续,此时票据债务人是可以行使抗辩权的。选项ABD均属于不得行使抗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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