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2026-09-07

根据以下材料,回答题
【案例(二)】
上市公司A于2023年3月14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甲向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290,265,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要约价格为7.89元/股,要约收购自2023年3月16日开始,本次收购采用现金与证券相结合的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本次收购不以终止A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上市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7日及2023年4月8日发布三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
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以及各备选项之间的相关影响,请根据上述背景信息回答以下三个问题。
收购人甲发出收购要约,要约起始日为2023年3月16日,截止日可以为( )。

A.2023年4月25日
B.2023年4月17日
C.2023年4月30日
D.2023年5月20日

参考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37条,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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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当提供用于支付收购价款的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B.应当提供用于支付收购价款的证券估值报告
C.可以提供银行对要约收购所需价款出具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
D.作出提示性公告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A.要约价格为7.59元/股
B.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432,432,121股
C.仅向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发出要约
D.在原定收购期限基础上提前2天为截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