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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26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支票记载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付款人名称为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
B.付款地是支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支票未记载付款地的, 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C.付款日期是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本票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D.付款人名称是本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本票未记载付款人名称的,票据无效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 A:金额和收款人名称是支票的授权补记事项。(2)选项 C:本票限于见票即付,相对记载事项不包括付款日期。(3)选项 D:本票是自付证券,出票人即付款人,无须记载付款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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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
B.收款人名称属于绝对记载事项
C.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但持票人有权对所有前手进行追索
D.支票持票人自出票之日起 1 个月内提示付款
A.本票为见票即付的票据
B.本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C.在我国,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D.本票自出票日起,最长付款期限为 1 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