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题库 / 中级经济法 / 试题详情
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26

彭某向甲公司购买一批建材,价款为 10 万元,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 甲公司未经彭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乙公司,并通知彭某直接向乙公司付款。下列关于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有效,但如彭某仍向甲公司付款,可发生清偿效力
B.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有效,彭某应向乙公司付款
C.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无效,彭某仍应向甲公司付款
D.甲公司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取决于彭某是否表示同意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