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05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下列情形中,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 )。
A.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全体股东认缴出资金额的10%时
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参考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选项A不当选):(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B当选);(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选项D当选);(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C当选);(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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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董事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上市公司董事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
C.公司董事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