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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05

甲、乙订立机器设备的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先付款,乙再发货。后甲未付款却要求乙发货,乙予以拒绝。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可以行使(   )。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后履行抗辩权
C.先诉抗辩权
D.不安抗辩权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在本题中,甲乙履行合同有先后顺序,甲作为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乙作为后履行的一方享有后履行抗辩权。本题应选择选项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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