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05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A.乙分得5400元、丙分得3600元
B.乙分得6000元、丙分得3000元
C.乙分得4500元、丙分得4500元
D.乙分得5000元、丙分得4000元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重复抵押时,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登记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在本题中,乙、丙的抵押权均未登记,应按债权比例分享该拍卖所得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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