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8-05
张叶为甲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张叶欠朱宇人民币30万元,用个人财产无力清偿。在张叶从甲合伙企业分得收益不能清偿所欠朱宇债务的情况下,朱宇还可以( )。
A.代位行使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自行接管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直接变卖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本题中,朱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院强制执行张叶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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