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空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7-06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7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46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相应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600元(不考虑增值税进项税额)。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8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
(1)计算甲企业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2)编制甲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发出、支付有关税费和入库有关的会计分录(“应交税费”账户需列出明细账,增值税需列出专栏)。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1)应支付的增值税:4600×17%=782元应支付的消费税:(70000+70000×2%+4600)÷(1-5%)×5%=4000元
(2)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委托加工物资 71400
贷:原材料 70000
材料成本差异 1400
②借:委托加工物资 4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9382
③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④借:原材料 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6600
材料成本差异 3400
(2)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委托加工物资 71400
贷:原材料 70000
材料成本差异 1400
②借:委托加工物资 4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82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000
贷:银行存款 9382
③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
贷:银行存款 600
④借:原材料 8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76600
材料成本差异 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