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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空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07

中国公民田某、张某、宫某和马某四人,于2007年11月11日投资设立A有限合伙企业,马某为有限合伙人,其余三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事务由田某、张某和宫某共同执行,马某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A企业主要经营咖啡店,随着业务的扩大,A企业又分别设立了2家分店,田某和宫某分别负责分店经营。因分店是以总店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故分店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 
A企业经营过程中,陆续出现下列问题: 
(1)甲分店店长宫某设立了另外一家从事贸易的个人独资企业,宫某在张某、田某和马某均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店签订了一年的咖啡豆供应合同。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2)乙分店店长田某擅自与亲戚合开了一家咖啡店,并任经理,主要工作精力转移。乙分店经营状况不佳。 
(3)马某另外经营一家从事工艺品生产的个人独资企业。某日,A企业因急需更新餐具,张某与马某协商,代表A企业与马某个人签订了购买工艺品餐具的合同,田某和宫某对此交易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交易作出约定。  
(4)马某、田某分别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由于忙于经营,张某和宫某对两笔担保事项均不知情,经查,合伙协议中也未对该种担保事项作出约定。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A企业设立两家分店时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甲分店店长宫某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乙分店店长田某是否可以另外设立一家咖啡店?并说明理由。 
(4)马某与A企业进行交易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5)马某和田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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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A企业设立两家分店时未再行办理任何登记手续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合伙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向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2)甲分店店长宫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宫某为普通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并在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与A企业签订合同进行交易的。 
(3)乙分店店长田某不得另外再设立咖啡店。根据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田某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不能开展与A企业相竞争的经营业务。 
(4)马某与A企业进行交易合法。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合伙协议中并未对此类业务进行约定,因此,马某作为有限合伙人是可以与本企业进行交易的。 
(5)①马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是有效的。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A企业的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因此,作为有限合伙人的马某可以用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 
②田某以个人在A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自己向银行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作为普通合伙人的田某在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情况下提供的质押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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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甲、乙、丙拟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共同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该公司章程草案有关要点如下: 
(1)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800万元。各方出资数额、出资方式以及缴付出资的时间分别为:甲出资31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70万元、计算机软件作价出资240万元,首次货币出资40万元,其余货币出资和计算机软件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乙出资330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80万元、特许经营权出资50万元,自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一次缴足;丙以货币160万元出资,首次货币出资90万元,其余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付50万元,第3年缴付剩余的20万元。 
(2)公司的董事长由甲委派,副董事长由乙委派,经理由丙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经理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出资各方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为:甲按照注册资本30%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丙分别按照注册资本35%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应提前20日通知全体股东。 
(3)公司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时,出资各方按照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公司分配红利时,出资各方依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享有红利25%的分配权;乙享有红利40%的分配权;丙享有红利35%的分配权。  
(4)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丙委派的人员担任监事。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出资人的首次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出资人的货币出资总额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以计算机软件和乙以特许经营权出资的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甲、乙、丙分期缴纳出资的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2)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谁召集和主持?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在公司股东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时的通知时间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3)公司章程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时,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是否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各方分红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4)公司章程规定不设监事会是否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2 甲、乙、丙、丁四个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 2006年8月1日,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 人,有5 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王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所有决议事项均载入会议记录. 并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2006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 
(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国有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国有企业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的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  
(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 
(3)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2600万元中提取400万元转增公司资本。 
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下列问题: 
(1)在董事会会议中王某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 
(2)董事会会议记录是否存在不妥之处?为什么? 
(3)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两名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 
(4)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5)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是否合法?为什么?  
3 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2007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李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出席会议的共9名董事,另有6位董事因事请假,但都出具了委托书由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的下列事项,经表决有8名董事同意而获通过(含委托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的董事): 
(1)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决定给每位董事会成员涨25%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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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鉴于公司的本年销售目标订立的比较高,拟将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销售人员10人,公司应收账款坏账问题较为严重,决定单独设立信用部门,负责审核给与赊销的公司的信用情况,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和新设立信用部的方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付诸实施。 
(4)决定发行公司债券120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债券的余额为600万元,公司最近审计的净资产额为3600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2)甲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3)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董事会决定由公司职工王某参加监事会的决定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董事会认为将公司销售科升格为销售部的方案和新设信用部的决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该公司的净资产是否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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