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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5-06-16

甲股份公司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章程当中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9人且无其他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公司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有()。

A.董事王某提议召开
B.监事会提议召开
C.董事人数为5人
D.未弥补亏损达1500万

参考答案

B,C

答案解析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会议:(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选项C当选);(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当选);(6)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选项A不当选,董事王某个人提议召开时无须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名义提议召开时才需要召开。选项D不当选,未弥补亏损1500万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1/3,故无须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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