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4-07-26
银牌有限责任公司由金牌有限责任公司51%控股,现银牌公司经理将公司资产以极低价格转让给其妻开设的公司,严重损害银牌公司的利益,现公司股东老王发现了这一情况,于是就提请公司监事会对经理起诉,依据新公司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监事会在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股东老王可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B.绝对控股的母公司金牌公司的股东小李也发现了上述情况,在请求监事会起诉无果的情况下,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C.股东老王持股没有1%以上,所以无权以自己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D.假设金牌有限公司是100%控股银牌有限公司,则金牌公司的股东小李也可以适用股东代表诉讼
参考答案
A,D
答案解析
A符合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董高害公司 请求监事告 被拒30急 股东自己告
B错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仅仅针对全资子公司,案例中银牌公司并非全资子公司,所以金牌公司的股东无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是2024新增知识代理,非常重要!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所以D正确
B错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仅仅针对全资子公司,案例中银牌公司并非全资子公司,所以金牌公司的股东无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这是2024新增知识代理,非常重要! 双重股东代表诉讼。所以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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