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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民法
2024-07-02

试论无效婚姻的概念、情形、宣告程序和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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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1.无效婚姻的概念(2分)
无效婚姻,是指虽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因欠缺结婚实质条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2. 婚姻无效的情形
(1)重婚;(2分)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2分)
(3)未到法定婚龄。(2分)
 3.无效婚姻的宣告程序(4分)
  一般观点认为我国对无效婚姻采用的是宣告无效制。
  人民法院启动宣告婚姻无效有下列两个途径: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婚姻当事人双方生存期间,只要婚姻无效的情形没有消除,请求权人都可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如果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须在其死亡以后一年内提出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
(2)对受理的离婚案件,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婚姻的效力。
 4. 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的后果(2分)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自始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财产关系方面的后果(2分)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2分)
(3)父母子女关系方面的后果
  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如当事人双方均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一定的抚养费;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等等。
(4)损害赔偿责任(2分)
  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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