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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4-06-13

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自然人丙拟共同投资设立一个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拟设立的合伙企业可以是普通合伙企业,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企业
B.乙只能是有限合伙人
C.三方只能约定由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D.三方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有限合伙人的范围以及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事务的执行。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题述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之二国有企业甲、上市公司乙,只能是有限合伙人。因此,该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则自然人丙只能是普通合伙人。选项C不当选,在有限合伙企业中,只能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因此,三方只能约定由普通合伙人丙执行合伙事务。选项D不当选,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可见,对于入伙程序,法律首先交由合伙协议来约定,本题中三方当然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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