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24-06-13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公司股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有9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A.董事人数减至5人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参考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况。选项A当选,董事人数减至5人,不少于法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最低人数(5人),但低于该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人数(9人)的2/3(6人)。因此,出现此情形时,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B不当选,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只有监事会作为一个机构才能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陈某作为监事,无法以监事个人的身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C当选,李某能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原因不是“最大股东”,而是其持股比例(12%)大于10%,因此,李某可以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选项D不当选,甲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6000万元。亏损额(1600万元)占股本(6000万元)的比例不到1/3,未触发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条件。,、陷阱提示这类题目中,判断难度最大的是“董事人数”。《公司法》规定,“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这一说法中:(1)“《公司法》规定人数”是确定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为3人以上,这意味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法定下限就是3人。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不足3人(<3)时,一定会触发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条件。(2)“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是不确定的,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规定。我们比较几个例子:
由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在3人以上(≥3)时,仍需要考虑是否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若低于,也会触发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条件。
由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在3人以上(≥3)时,仍需要考虑是否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若低于,也会触发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条件。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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