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案例分析
2024-01-18
【背景资料】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3: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后,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对其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同时抄送了设计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了竣工结算款支付证书。
【问题】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改正。
参考答案
暂无
答案解析
【考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5.3.4条。
【参考答案】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并提出了审查意见。
正确做法:应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2)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正确做法: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3)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同时抄送了设计单位。
正确做法:应该抄送施工单位。
【参考答案】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
(1)不妥之处:安排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并提出了审查意见。
正确做法:应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提出审查意见。
(2)不妥之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正确做法: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3)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同时抄送了设计单位。
正确做法:应该抄送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