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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05

万某系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手机芯片销售业务。 任职期间,万某代理B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手机芯片并将其销售给C公司,A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 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

A.万某的行为与A公司无关,A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B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手机芯片应由A公司优先购买 
C.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由A公司所有 
D.万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己、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违反竞业禁止规定的,其收益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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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一律认定无效 
B.均可由其他债权人撤销 
C.无效,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D.可由其他债权人撤销,但是债务人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除外
A.自到期之日起 
B.自出票之日起 
C.自银行收到之日起 
D.自客户交给银行之日起
A.甲乙之间是变更合同,该合同有效 
B.甲乙之间是续订合同,该合同有效 
C.甲乙之间是变更合同,该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D.甲乙之间是续订合同,该合同部分有效部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