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05
下列关于合营企业的表述,错误的有( )。
A.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
B.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两次
C.经合营企业2/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D.合营企业董事的任期为4年,经合营者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参考答案
B, C
答案解析
B项正确表述为:合营企业的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1次;C项正确表述为:经合营企业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方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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