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级经济法
2008-01-04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3/4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3/4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参考答案
C, D
答案解析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3)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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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B.董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C.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召开
D.合营企业资产抵押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
A.注册资本150万美元,投资总额200万美元
B.注册资本300万美元,投资总额620万美元
C.注册资本700万美元,投资总额1500万美元
D.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投资总额3900万美元
A.最近2年连续亏损
B.有重大违法行为
C.净资产额减至人民币5000万元
D.不按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公司债券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