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2016-07-31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12元/股,发行数量不高于2000万股,募集资金2.4亿元。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确定发行对象。特定对象甲乙丙丁申报价格和数量如下表:
|
特定对象 |
申购价格(元) |
申购数量(万股) |
|
甲 |
15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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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
13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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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 |
12 |
1200 |
|
丁 |
12 |
800 |
A.丙12元,配售1000万股
B.乙13元,配售400万股
C.丙、丁12元,按比例配售600万股、400万股
D.甲12元,配售600万股
E.甲15元,配售600万股
参考答案
A,D
答案解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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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保荐人可以向主要承销商发出认购邀请书
B.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该影响已消除的可以非公开发行
C.某投资者在发审会通过的次日提交认购意向书,保荐人应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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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非公开发行询价的,拿到批文后,应该向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提出认购意向的投资者、前20名股东询价
B.基金公司所属的两个专户基金,算一个认购对象
C.盈利预测报告最迟应该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公告
D.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后,承销商可以进行推介了,但不得采取公开方式
E.发审会后不能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