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投资银行业务(保荐代表人)
2016-07-31

以下关于优先股发行说法正确的有(  )

A.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B.公司应在三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
C.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D.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次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参考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其他条款应当相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时限的,须申请中国证监会重新核准。首次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百分之五十,剩余各次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次发行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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