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11-04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责任,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债务而发生纠纷,则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协议效力如何?( )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公司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承担。公司合并、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法定概括承受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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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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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募集设立的有限公司,必须经过两道批准程序:一是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二是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B.向社会公开募股前,必须签订两个协议:一是同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二是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C.发行股份完成后应当持验资证明与其他文件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登记完成取得营业执照后,应当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D.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时如果出席人员所代表的股份不足公司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则会议不得举行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60万元出资
C.王某以劳务作价20万元出资
D.赵某以其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