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11-04

李某是某股份公司的董事,在其执行职务时,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以公司的财产为朋友提供担保,并获取好处费,则公司可以采取(  )措施维护自身的利益

A.将李某的违法所得收为公司所有
B.持有公司1%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C.如果监事会拒绝起诉而情况紧急,持有1%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起诉
D.要求召开股东会解聘李某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挪用公 司资金;(2)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3)违反公司章 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刚产为他人提供担保;(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引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5)未经股东会或者股≠: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 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崔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7)擅自披露公司秘密;(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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