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11-04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5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关于对该条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该条是关于保障患者知情权的规定
B.该条所规定的患者知情权对医院来说并非法定义务
C.医院方如果未能履行告知义务,即使未造成患者的损害,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D.如果医院在告知患者或其家属后,未取得其书面同意,则无论如何不能进行手术治疗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该条是关于患者知情权的规定,对医院是法定义务,未履行告知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才承担赔偿责任。D项表述过于绝对,在紧急情况下,医院有处置权。《侵权责任法》第8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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