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11-02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下列人员中,应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A.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
B.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入伙的新合伙人
C.合伙企业债务发生后办理退伙的退伙人
D.合伙企业聘用的合伙人以外的经营管理人员

参考答案

A,B,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经营管理人员属于“非合伙人”,无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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