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2013-08-25
乙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至( )止。
A.201 1年9月1日
B.201 1年3月1日
C.2011年10月18日
D.2013年3月1目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本题中,主债务于2011年3月1日到期,未约定保证期问,故乙应当从2011年3月1日起的6个月内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由此可知,A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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