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基础理论与知识
2008-05-30
我某公司与葡萄牙P公司以CIF Lisbon价成交一批货物,付款条件为不可撤销信用证,P公司开来信用证规定提交全套海运提单(表明适用于《UCP600》),但未规定是否接受租船提单。我公司发货后提交给银行议付的提单上注有“SUBJECT TO CHARTER PARTY”。开证行以我方提交了租船提单拒付货款。试分析,开证行拒付理由是否成立。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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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分析:开证行拒付成立,因为根据《UCP600》规定,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港到港的海运提单,则银行不接受注有受租船合约约束的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