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
2017年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范围为:
1.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举办的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教师;2.在各级教科研部门、少年宫、电化教育等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已评聘或待评聘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尚未注册的在编在岗人员;
3.受聘于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举办的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且聘期为一年以上的在岗教师。
4.在2015年、2016年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符合湘教发〔2015〕39号文件消除暂缓注册的条件已达到首次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可再次申请注册。
注册的时间为9月—12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其它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用参加定期注册。
四、咨询电话
1.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0731-88607919
2.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笔试工作):0731—88090255
3.湘潭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湘潭笔试工作):0731—55588810
4.湘潭市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湘潭市教育局教师科 0731—53585513;
雨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0731—58252993
岳塘区教育局人事股 0731—55568377
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 0731—57882069
韶山市教育局人事股 0731—55682004
湘乡市教育局人事股 0731—56782729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