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参加国考的全日制师范类往届毕业生要提供学业成绩单,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注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成绩。
10、《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合格,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三)审核认定。我县审核认定终止日期为6月15日。
(四)证书和申请表打印、领取。我县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领取时间要根据省厅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时间确定,大致可确定为6月30日--8月30日,具体领取日期以市、县认定机构在齐齐哈尔教育信息网及我县政府网站公布的日期为准。
四、有关政策和要求
(一)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考笔试单科成绩2年有效;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获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3年有效。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二)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告指定的地点领取,应届毕业生还要另外携带毕业证。
联系电话:0452-8233706
1、《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黑龙江省申请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泰来县教育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