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认定机构为泰来县教育局;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按网络提示稳慎输入和选择信息,尤其对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要详细核对后再提交,任教学科要和考试科目(没参加国考的师范类要和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一致,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只选择到上层、中层的父目录,要选择到最里层的子目录;没有参加国考的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的幼儿(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学生只能申报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资格。
核对信息确保无误后再提交,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报名人一定要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和报名号",这些信息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查询的依据。申请人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PDF格式彩色打印,一式二份),打印"报名号和现场确认信息"。
因提供个人虚假或错误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泰来县教育局。现场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全部用A4通用静电复印纸张打印(复印),没有标注一式二份的均是一份:
1、档案袋。申请人自备档案袋(325×240毫米),档案袋封面(见附件1)。现场确认前,申请人自行在封面上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并规范粘贴到档案袋上。
2、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上传的电子照片统一为白底,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现场在审核人的监督下,现场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现场确认时带一张小二寸白底照片)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及能够取得毕业证的证明。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不用此项)。
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复印带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以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派出所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或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7、由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4)。
8、体检合格表(格式见附件2、3)。体检在泰来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安排在2017年5月5日前完成,体检标准参看黑教师办[2004]44号、教资字[2010]15号(幼师)文件。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申报人体检,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泰来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要确保2017年5月5日前完成。体检表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