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实务(初级)考点精讲 | 第3章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概述
| 所属考试 | 社会工作者 |
|---|---|
| 所属科目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对应大纲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25 年)·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所属章节 | 第3章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 |
| 知识点名称 |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概述 |
| 适用等级 |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
| 考试分值 | 约 10 分 |
核心内容
- 基层治理的含义: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在党组织领导下,由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居民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服务居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的活动过程。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 基层政权建设的含义:加强乡镇(街道)政权建设与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治理格局: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社会力量协同、居民广泛参与。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 村(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同时依法协助基层政府开展工作。它不是政府的派出机构,也不是行政机关。
- 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 政策依据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任务包括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等工作。
- 政策依据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为社区慈善资源与志愿服务参与基层治理提供制度依据。
- 服务对象:一是全体社区居民,包括常住人口与流动人口;二是特殊困难群体,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独居与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三是社区组织与社区骨干,如业委会、志愿者团队、社区社会组织;四是基层组织,如村(居)委会、网格员队伍。
- 服务目标:提升居民自治与参与能力;改善社区公共服务供给;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增强社区凝聚力与归属感;推动基层治理机制完善。
- 服务功能一:服务供给:把养老、托育、助残、救助、文化等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接通,重点解决可及性与适配性问题。
- 服务功能二:资源链接:把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市场资源与社区内部资源对接起来,形成可持续的支持结构。
- 服务功能三:关系协调:处理居民之间、居民与物业之间、居民与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紧张,通过协商议事把对立转为对话。
- 服务功能四:能力建设:培育社区骨干与社区社会组织,提升居民议事、动员、项目管理的能力,使参与可持续。
- 服务功能五:政策倡导:把基层收集到的共性诉求转化为政策建议,推动服务与制度改进。
- 社工的角色:服务提供者、资源链接者、能力建设者、协同者(与村居委会、网格、物业、驻区单位协同)、倡导者、使能者。角色随治理阶段变化,不是固定一种。
- 主要服务内容:社区党建服务(党群服务中心阵地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社区协商议事(议事规则培训、议题征集、协商会议主持);社区服务供给(助老、助幼、助残、新市民融入);社区文化营造(邻里节、社区记忆、公共空间营造);社区安全与环境治理(群防群治、垃圾分类、楼道整治);矛盾调处(邻里纠纷、物业纠纷的调解与转介)。
- 五社联动:社区(平台与阵地)、社会组织(服务载体)、社会工作者(专业支撑)、社区志愿者(人力基础)、社会慈善资源(补充供给)联动。关键在「联」与「动」:有机制对接、有项目承载、有分工约定,否则只是五个主体各自做事。
- 网格化与精细化:以网格为单元采集需求、发现问题、上报处置,把治理重心下移到楼栋与住户。社工在网格中的作用是专业判断与资源转介,不是替代网格员做行政事务。
- 基层减负:清理规范村(社区)承担的过多行政事务、过多报表与挂牌,让基层组织把精力放回服务居民。社工介入时应避免把新项目做成新负担。
- 领域特点:政治性强(坚持党组织领导);在地性强(依托本地资源与关系网络);协同性强(多主体、多部门);参与性强(居民是主体不是客体);长期性强(治理成效需时间积累)。
- 常见考法:判断村(居)委会的性质与职能;辨析五社联动各主体的分工;识别社工在不同治理情境中的角色;判断某项服务属于哪一类服务内容;辨析「协助政府工作」与「行政摊派」的界限。
易错点
易错点:把村(居)民委员会当作基层政府的下级机构。→ 正确理解:它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开展工作,但不由政府领导其内部事务,政府对其是指导、支持与帮助关系。
易错点:把基层治理理解为「管理居民」。→ 正确理解:治理强调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协商共治,居民是治理主体而非被管理对象;只做管控不做参与,不符合治理要求。
易错点:五社联动只数主体不讲机制。→ 正确理解:联动的实质是需求对接、项目承载与分工约定;五个主体各自开展活动而互不衔接,不构成联动。
易错点:社工在网格中代替网格员承担全部行政事务。→ 正确理解:社工的不可替代性在于专业评估、关系协调与能力建设;被行政事务填满会挤占专业服务空间,也违背基层减负的方向。
易错点:认为社区协商就是开一次会。→ 正确理解:协商包含议题征集与筛选、利益相关方识别、议事规则约定、方案形成、执行监督与结果反馈等环节,缺环节就容易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记忆口诀
格局记「党领导、政府主导、村居自治、社会协同、居民参与」;功能记「供、链、调、建、倡」——供给、链接、协调、建设、倡导;五社记「社、组、工、志、慈」;内容记「党建、协商、服务、文化、安全、调处」六块。
考试分值
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是社会工作实务(初级)新增的重点领域,多以性质判断、角色匹配与多选题形式考查,预计分值约 10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关于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说法正确的是( )。
A. 乡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 B.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C. 县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D.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答案:B
解析:考查村(居)委会性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故选 B;它不是政府派出机构,也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解析:考查村(居)委会性质。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故选 B;它不是政府派出机构,也不是集体经济组织。
2.【单项选择题】社会工作者协助社区骨干学习议事规则、主持居民协商会议、跟进决议执行,主要发挥的是( )。
A. 服务直接提供者的角色 B. 能力建设者的角色 C. 政策制定者的角色 D. 行政执行者的角色
答案:B
解析:考查社工角色。培育议事能力、让居民自己把事议成,属能力建设者,故选 B;社工不制定政策,也不承担行政执行职能。
解析:考查社工角色。培育议事能力、让居民自己把事议成,属能力建设者,故选 B;社工不制定政策,也不承担行政执行职能。
3.【多项选择题】五社联动中的「五社」包括( )。
A. 社区 B. 社会组织 C. 社会工作者 D. 社区志愿者与社会慈善资源
答案:ABCD
解析:考查五社联动构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五个主体,四项均正确。
解析:考查五社联动构成。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为五个主体,四项均正确。
常见问题(QA)
- Q1:「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和「行政摊派」怎么区分?
- A1:看三件事:一是有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协助事项应当是法定或明确委托的;二是有没有配套条件,包括经费、人员、培训与时间;三是有没有挤占自治与服务的核心职能。有依据、有配套、不挤占,属正常协助;无依据、无配套、把报表和台账压给社区,就是摊派,社工可以协助梳理清单、提出减负建议。
- Q2:社区协商议事为什么常常议而不决?
- A2:多数不是居民不讲理,而是程序设计缺环节。常见缺口有四个:议题没有经过筛选,把不可协商的事项拿上桌;利益相关方没有找齐,决议涉及的人不在场;没有约定议事规则,谁声音大谁占上风;没有执行与反馈机制,议完无人跟进。补齐这四环,议事成功率会明显上升。
- Q3:社工在基层治理中如何避免被行政化?
- A3:三条实务策略:一是把服务做成有明确目标与产出指标的项目,用项目边界守住专业空间;二是培育在地力量(社区骨干、社区社会组织),把可替代的事务交出去,自己聚焦专业判断与难点个案;三是建立与村(居)委会的定期沟通机制,把「协助事项清单」摆到桌面上谈,而不是被动接单。守住专业性不是拒绝配合,而是让配合有边界、有分工。
依据:中国人事考试网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人事考试网 http://www.cpta.com.cn/
说明:2025 年版《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由中央社会工作部修订、中国人事考试网 2025-12-09 发布。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考 2 科、须在 1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社会工作师(中级)考 3 科、成绩实行 2 年滚动管理。各科满分 100 分、60 分合格。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 中国人事考试网 的最新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