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1〕153号)文件精神及南江县中小学校用人需求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南江县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65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学科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1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6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学科岗位条件要求详见《南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应聘资格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的首日)。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学科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学科岗位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1)报名信息表内容必须真实完整;(2)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人不愿承诺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具体服务年限见《岗位表》)。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公开考试招聘中限报一个学科岗位。
对户籍有限制的学科岗位,报考人员须在网络报名前取得与岗位要求符合的户籍条件。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南江县2021年公开考试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作为网络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照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1年5月12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缴费5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学科岗位的报考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学科岗位,调减招聘计划人数后,该学科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计划人数之比应达到该学科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21年5月13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学科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所缴费用,2021年5月16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