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山东某五金机电有限公司销售的柴机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经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查获当事人经营的加贴“
”、
(指定颜色)相关标识或“山东临工”字样的柴机油等商品一宗,经商标权利人山东临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鉴定,系假冒商标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2020年12月11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山东某五金机电有限公司做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27092元的行政处罚。
9.养发致脱发 投诉得维权
2020年6月19日,投诉人朱女士在某养发馆养发时,造成头皮受损、疼痛,后续严重脱发。鉴于被投诉人恶劣的语言和态度,投诉人要求给予赔礼道歉并承担治疗脱发、生发的费用。2020年9月22日,平邑县市场监管局对本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被投诉人支付给投诉人现金2000元作为医疗费用。
10.网购发货不及时 ODR轻松解纠纷
2020年9月30日,某市民通过京东商城在沂南县某电动车专卖店,购买1辆两轮电动车,一直未发货,反映至商家未果,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要求尽快发货。沂南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诉求后,通过ODR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直接由消费者与商家对接,商家第一时间与消费者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及时督促企业进行处理,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消费者表示满意。
下一步,我们仍将把持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优化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作为目标常抓不懈,着力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县区、示范镇街、示范市场、示范商圈,为消费者塑造更加安全、便捷、舒畅、和谐的消费环境。
答记者问
01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3.15主题是“守护安全、畅通消费”,请问该年主题的涵义是什么?
这一主题,有三个方面的涵义。
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安全权是消费者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消费安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也是消费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基和保障。全社会应携起手来,共同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
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伴随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消费升级持续加速,不断涌现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在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提升消费便利度的同时,也暴露出安全保障不足的消费风险。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
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全面促进消费,畅通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把消费者权益保护置于更加突出位置,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保障。我们应当将守护安全作为畅通消费的重要基础,将畅通消费作为守护安全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能力、水平,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坚持“守底线、拉高线”,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02
请简要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市场交易监管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以“国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为引领,推动市场监管职能向互联网领域全面延伸,探索实施了标准化、一体化、社会化、智慧化“四化”监管新模式,实现了对网络交易市场的协同善治。2020年,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136件,其中,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4件、 电商平台未履行平台义务案1件、电商经营者未履行市场主体公示案11件、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件1件、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9件、价格违法案件2件、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82件、侵害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2件、其他违法违规案件25件,有效净化了全市网络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